最高补贴2000元!淄博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实施细则
发表时间:2024年11月02日浏览量:
)11月11日,市商务局等8部门发布《淄博市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细则》,补贴时间为自淄博市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和智能家居消费平台上线日。补贴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,先到先得,用完即止。据悉,市商务局将在政策截止期前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。
洗碗机、蒸烤一体机(含蒸烤箱、蒸箱、烤箱、微波炉)、净水器(含直饮机、净水机、软水机)、垃圾处理器、智能马桶(含智能马桶盖)、轮椅(含电动轮椅)、扫地机器人、智能门锁、智能晾衣架等
9类厨卫局部改造、居家适老化改造、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,我市将适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品类并及时发布公告,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。
对购买上述9类产品的个人消费者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,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产品的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%给予补贴。
消费者在参与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时,可同时叠加享受参与商家各类优惠政策。
按需领取9个品类补贴券。每张补贴券领取当日有效;首张补贴券失效的,可再次领取一次,
此次活动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,补贴资金由参与商家先行垫付。消费者在订单支付前,向销售商家出示补贴券二维码,扫码使用。使用其中一张补贴券后,该类产品对应的另一能效(水效)等级补贴券自动失效。补贴资格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。政策参与商家须汇总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(消费者基本信息、发票信息、产品信息等),并按要求上传至平台。
政策参与商家通过银联云闪付“鲁换新”信息平台上传相关交易资料,按程序审核通过,市商务局按补贴比例、补贴上限等要求定期结算,并向资金垫付商家拨付资金。
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,政策参与商家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“原路返回”的方式退款。退货时,政策参与商家已收到补贴款的,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,否则取消继续参与政策的资格。发生退货、退款情形,视为该品类补贴券已使用。